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連結至臺北市參與式預算提案管理系統_開新視窗

臺北市參與式預算公民審議團作業程序

一、 組成方式
由審議團員(共計12人)組成,擔任資格分述如下:
(一) 本府公民參與委員會委員2人(共同擔任主持人,負責主持會議進行,且為保持中立,不加入實質審議)。
(二) 審議員1人(擔任副主持人,襄助主持人進行會議,且為保持中立,不加入實質審議)。
(三) 領有進階卡市民2人。
(四) 領有初階卡之市民5人。
(五) 前年度提案人2人(排除原提案行政區)。


二、 抽籤原則
由臺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或參與預算組召集人依下列順序依序抽出各行政區之備選名冊。
(一) 行政區抽籤順序:
依序為松山、信義、大安、中山、中正、大同、萬華、文山、南港、內湖、士林、北投。
(二) 審議團員抽籤順序及人數:
依序為審議員(20人)、領有進階卡市民(50人)、領有初階卡市民(100人)、前年度提案人(20人)。

三、 邀請方式
(一) 區公所依據名單依序以電話邀請市民擔任審議團員,如電話未接通則接續邀請。
(二) 因涉及個資,故相關人員應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且相關資料皆不得挪作他用。